你好!我有份一月份的店铺转让合同,甲方说二月份给我们办转让过户手续。当时甲方叫一月份我们进货,还要付些首付给他,他还有一些余货,清点一下给我们。当时合同也这么写着: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店铺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可是甲方到现在还没办过户手续,当时一月份他把货点给我们时,叫我们先把合同签了,他把一月份的房租付了,过户手续到二月份办,所以我就签了。现在二月份也过了,他还没帮我们办过户手续,也不通知我们。我想问一下这个二月份产生的费用有谁负责,水费,电费,房租费。如果他一直不通知我们,我们该怎么办?因为付了些钱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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