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问题

03-31 02:04发布

我和某单位签订的协议是在建设方和该单位结算后给我就行结算(单位对个人)。但是,在2020年春节前他们的结算已经完毕,而且建设方把剩余工程款全部收回。现在,由于建设方工程结算期限拖延,他们既不给我结算,又不给我工程款。我的基础资料齐全,而且在2019年给该单位我支付过工程款,不存在失效问题。我想咨询的问题:1、能否报警?哪里可以报?因为我愤怒的无法平静,法治社会原来是这样的?2、因为没有结算的具体数字?是否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