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将自己的工业用地以公司名义卖给买土地者建住房使用,合同名义以买土地者为该公司下岗员工为由,将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员工创业使用,老百姓支付其60万土地使用费,请问一下该公司私自将工业用地卖给老百姓建房是否合规合法,合同内容以该公司支持下岗员工为由,将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员工创业使用,但事实买土地者并非该公司员工,为当地无知识文化的老百姓,买房者通过咨询得知该土地为工业用地并非住宅用地,该土地水电等生活费高昂,建房没法办理房产证,与买土地期望不统一,不想再继续购买该土地,提出退款请求,请问一下。该种情况,买土地者该怎么合法维护自己权益,卖土地公司土地买卖合法合规吗,买土地者单方面不想继续履行双方关于买卖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向法院上述,可以申请退还自己的购买土地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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