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律师函可以起到震慑作用,但是不会搞到起诉那种严重官司地步的?本人不想打官司,我给他发律师函。他会不会反过来给我写律师函?搞得我官司缠身?案例如下~~我在一家网购平台购买物品(二级鉴定平台),但是在买家须知表示不支持七天无理由,但是我就在发货前声明我的售后条件,如果他接受这次服务的检验就等于接受我提出的售后条件后,应支持7天无理由或赔偿物品价值百分之30的金额,请问这样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因为他们客服态度十分霸道强硬,说为我保留他的方案,而他的方案不符合我的条件和物品本身的价值比例,他说达不成和解没关系,他继续为我保留,这不是霸道行为?要我就要,不要就没有的意思?我也不想打官司想起到震慑作用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