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李律师 我和我老公要离婚,如果走法律程序,需要哪些东西,我们结婚两年多,结婚时彩礼要了18万,给我父母他父母还有我的金银花了七万多,婚纱照双方的衣服还有一些烂七八糟的东西花了一万多,一共大致花了九万多,具体也没有细算,因为当时也没有想到会走到这一步,剩下的钱我父母又添了两万多一共十一万给我做陪嫁,我老公开的洗车店,婚后我就怀孕了一直没有出去上班,每天早晨做饭给他送到店里,然后帮忙洗车一直到临产,生完孩子以后在家带娃到孩子一岁就带宝宝在早教中心上班,每个月工资除了给宝宝交完学费,剩下的被我老公要去存起来了,现在已经上了大半年的班了,还有之前刚结婚收到的红包都被他拿去存起来了,他每次就给我五百或者五百以下的钱用来给孩子买尿不湿衣服或者家里的一些开销,我想咨询一下您我能不能要回我的陪嫁,还能分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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