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租户,90年代末我租住的公房因拆迁被房企安置比补偿更大的安置房

03-27 16:49发布

我是公租户,90年代末我租住的公房因拆迁被房企安置比补偿更大的安置房,但超出部分要求我现金购买,出具收据,并在协议补充写成原面积几多,超出部分因不分割作为购买租赁权。房企与房管所在我不知情完成权属转移。在交接期前后既只收租出具房管所发票,但就是不办理新租约。之后甚至办公场所搬走了。现在过了多年,向东追租收房。我的疑问1我超出部分现金支付获得房屋面积有什么权利,2我与房管所同是被拆迁户,租约或拆迁协议有具体面积构成,而房企在原告追加被告缺席,一审判我败诉。我想请教律师我的权利应该怎么维护!
付费偷看设置
发送
0条回答

一周热门 更多>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