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单位上班,我是从2020年9.18入职的,2021年4月3号离职的,当时行政告诉我底薪三千,一个月转正,转正之后底薪3500加绩效,入五险,期间欺骗我已签字,后换了个行政,才发现没有转正,重新提交了两次转正表,都为给转正,未签劳动合同,直到四月份逼迫我离职,我上个月去仲裁了,仲裁告诉我,超过时效期了,只能赔付我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我想问下,这个时效期是怎么算的啊

04-02 14:15发布

您好,我之前在单位上班,我是从2020年9.18入职的,2021年4月3号离职的,当时行政告诉我底薪三千,一个月转正,转正之后底薪3500加绩效,入五险,期间欺骗我已签字,后换了个行政,才发现没有转正,重新提交了两次转正表,都为给转正,未签劳动合同,直到四月份逼迫我离职,我上个月去仲裁了,仲裁告诉我,超过时效期了,只能赔付我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我想问下,这个时效期是怎么算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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