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郑,2012年5月17日早7点半到7点40分左右,我骑着电动车去上班,路上看到一位老大爷在马路南北分割线上边骑着自行车边与人聊天,当我超过老大爷前方10米左右远时,通过后反光镜看到那位骑着自行车的老大爷摔到在马路上,我下车与其和他一起聊天的另外一位赶马车的老大爷将其扶起,扶起之后老大爷通知其家属,并且让我带他去医院,非要说是我撞的他,我处于无奈让我父亲跟着他们家属去的医院,并且现在一共支付了五千元,有发票作证,其家属报警,可是并没有出现场,我觉得我很冤枉,本来想做一位好心人,却没想到会是这样,我想通过法院来维护我的权益,请问我的胜率有多大?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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