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4月16号提的辞职报告,5月3号办好手续离职
当时公司说4月份的工资在公司的发薪日5月15日发给我,结果15号没发
问人事说找总监;问总监说手续没办好,找以前的领导问问;问以前的领导说是老板的决定,他不是我领导也不是我同事,和他没关系,不要找他;问老板老板说他找人事问问,调查调查
现在退工单也不给我,新找的公司也没办法办理入职
后来了解了一下,因为我是销售,做生意的时候有帐期的,比如说和客户谈好3个月帐期,那么4月份发的货要到7月份收钱,所以公司要把工资压着,收回钱来再发工资。
现在人事总监和我说有一家客户是呆账,要把工资扣掉,我和他说我离职的时候去财务办的手续,没有呆账客户,现在我离职了,怎么就突然呆账了,他说公司规定。
现在的问题是,我拿不到退工单,没办法去新公司入职,老公司几次讨要都是拖着不给,目前的情况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还有公司对销售人员这样的规定符合劳动法吗?
离职的时候客户交接,交接单上所以的的客户都写的明明白白,没有呆坏账,现在有突然说有了,公司的做法合法吗?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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