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是否有承租权利?
承租权问题,我替原告咨询,原告与被告原为亲属关系,原告的二妹与被告原为夫妻关系,现已判决离婚!现被告居住的房子是原告母亲的房子,是一套承租房,是公产房(房产局没有备案,是原告母亲的单位自建房),原告母亲过世后,没有指定承租人,原告母亲有三个女儿,商议后手写了承租协议意思是将该套房产的暂时居住权由原告的二妹居住,只是手写签字没公证;但被告不同意,非要添加他的名字,就在逼着原告的二妹,把被告的名字加到协议里面,重新签订协议,但三妹不同意,没有签字,二妹就擅自代替三妹签字及手印,其目的就是维持原告二妹的当时婚姻关系(怕被告打人)!在二妹离婚期间,原告姐妹三人协商一致通过公证的方式,将承租权过户为原告名下,有正式公证书!但被告拿着那份由原告二妹代替原告三妹签字的协议,称该房产承租权有他一份,且称房子已经装修了,就是被告自己的,拒绝搬出!(注:被告已经将自己名下的其他房产全部卖掉,造成没有房住情况)1.被告持有的承租协议是否有效?新公证书归属原告名下,要求被告搬出是否合理?
2.被告称装修了,并将名下的其他房产卖掉,造成没有房住的情况,会不会因其没有房住为借口,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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