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1年6月在昆明买了个商铺,当时包销公司说可以按揭贷款,付了5万定金,后面资料都送到银行后,银行接了并让我签完字,公证处也预收了370元公证费,拿着回执单给销售,销售说接了就肯定可以办理按揭,过了一周通知我把首付款以及给包销公司(总价100万,合同上只写70万(其中35万按揭),30万给包销公司说是茶水费),过了一周银行通知因我是地产公司员工,地产被认定为高风险行业,无法办理按揭,后面

04-02 17:45发布

律师您好,我21年6月在昆明买了个商铺,当时包销公司说可以按揭贷款,付了5万定金,后面资料都送到银行后,银行接了并让我签完字,公证处也预收了370元公证费,拿着回执单给销售,销售说接了就肯定可以办理按揭,过了一周通知我把首付款以及给包销公司(总价100万,合同上只写70万(其中35万按揭),30万给包销公司说是茶水费),过了一周银行通知因我是地产公司员工,地产被认定为高风险行业,无法办理按揭,后面网签备案等合同都没反一份给我,我手上只有付款收据,后面因他们实在办不了按揭,同意退款,但拖到现在包销公司说地产退款了,他们这才能办理,地产老是说在走流程,现在手上除了发票,什么也没有,请问如果要起诉,就两张发票打官司困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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