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2020年2月28日下午三点左右去同房东谈房租问题,后来谈的不愉快起冲突

03-28 17:16发布

我爸2020年2月28日下午三点左右去同房东谈房租问题,后来谈的不愉快起冲突,对方先动手,把我爸殴打致左手背食指根部骨折,错位,骨碎,一根肋骨有裂痕(这是第二天2月29日上午在医院拍片子发现的,当时不知道),28日下午同房东去派出所立案,当时在派出所达成和解对方赔了2500块钱。那么我们今天发现伤势的医药费都不止这么点钱,对方甚至构成故意伤害罪。我们找当时和解的民警,他说他们结案了不管他们的事了,那我该怎么帮我爸维权呢。求答复,谢谢!!
再次强调,于2月28日下午没有进行伤情鉴定,对方出了2500元和解了,双方签字了。再找当时调解民警,他不管了,我们该找谁,伤情鉴定又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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