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2年,男方父母未和女方商量的情况下,非法抱养一名女孩,花费1

03-28 20:39发布

您好,2012年,男方父母未和女方商量的情况下,非法抱养一名女孩,花费1.2万!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孩子40多天大的时候,因为家庭矛盾,女方起诉离婚,一审判决不离婚,2013年女方又向法院起诉离婚!当时女方为了家人不被男方骚扰,想尽快离婚,就提出给孩子一点生活费!后来因为男方动用关系,要抚养费1.2万。女方也同意了,并且要求法院工作人员给判决书上写清一次性支付费用1.2万!以后不再支付抚养费!法院人员当时电话通话时答应了,说会注明!结果判决书下来后,却写的暂付抚养费8年零9个月,共计:1.2万!
女方发现和通话时说的不一样,就让法院人员备注清楚,让加上不再支付抚养费,怕以后男方又要抚养费,法院人员说没事的!他们都给男方说清楚了!
结果现在孩子7岁了,男方又要抚养费,女方不愿意再支付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做,才能不再支付抚养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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