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租期到期,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随后我占用对方车位并贴了大字报(对方欠钱不还)

03-28 21:12发布

车位租期到期,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随后我占用对方车位并贴了大字报(对方欠钱不还)。第二天房东报警,当天晚上派出所给我电话要我去派出所调解,在调解未果的情况,当事民警已涉嫌诽谤对我进行了强制传唤(拍照、录指纹,测DNA,作笔录等),笔录作完后把我关在铁门房间,限制我人生自由,不让联系家属,身体不适也不管不问,后胁迫我在协调书上签字,然而并未房东进行任何处罚和批评。下午我去医院检查身体,隔天在家人的陪同下向派出所所长反应情况,反应情况时,当事民警进来威胁我们,要对我们以妨碍公务,诽谤罪对我们进行拘捕,我说我们开了录音,我们是真实反应情况,不怕你污蔑,也不怕你随便给我们定罪名。随后在其他民警的拉扯下我们离开派出所。这是否属于民事经济纠纷?如果属于这样处理当事民警是否合法合规?当事民警随意对公民定罪,是否公器私用?我现在又要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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