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是值班员。
单位说本人的工资是其他岗位的工资(3000每月)不是值班员岗位的工资(1900每月),并说我工资对应的岗位不需要加班,因此不给加班费。
但是我实际工作的岗位是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以前我的工资就是3000,而且一直都有加班费。现在换了一个人资部门管理,就以上述理由不给我加班费了。这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04-03 16:13发布

我是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工作,岗位是值班员。
单位说本人的工资是其他岗位的工资(3000每月)不是值班员岗位的工资(1900每月),并说我工资对应的岗位不需要加班,因此不给加班费。
但是我实际工作的岗位是需要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
以前我的工资就是3000,而且一直都有加班费。现在换了一个人资部门管理,就以上述理由不给我加班费了。这合理吗?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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