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新疆兵团阿克苏市户籍的公民。我现在是一名病退的教师。又是一个无房户。当时是我的户籍所在地兵团阿克苏市派出所的警务人员拉黑了我的身份证。不尊重我。阿克苏市阿温大道车站的通行通道不准我通过。我当时就气疯了。大骂车站,然后又找到了车站的警察核实,我没有问题。然后我又找到了社区,社区派出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当时我一直在发牢骚,还说我想死了。最后找到了民警李佑廷。之前他让我写了关于团贷网案子的笔录,要我签了签名字。在我气愤怒火发脾气后,要求民警李佑廷道歉,李佑廷又逼我写了保证书,要我不去上访。才把他电脑里面的关于我身份证上的红戳去掉。我认为他是要逼死我。我现在能不能上诉,起诉警察给我带来的伤害。并给我带来的迫害给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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