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是从事家具行业的,在一次商业合作中结识了一位自称"李处"的中年男子,了解到我即将大学毕业有考公务员的想法,"李处"和我父亲说可以找关系在公职考试中为我提供帮助,但必须先支付六万元定金,如果事没办成或者中途不想考了,就把钱退回来,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未做记录。在去年年底我们和"李处"讲好不再参加公职考试,要求将钱退还,多次索要皆被

04-03 16:50发布

您好,我父亲是从事家具行业的,在一次商业合作中结识了一位自称"李处"的中年男子,了解到我即将大学毕业有考公务员的想法,"李处"和我父亲说可以找关系在公职考试中为我提供帮助,但必须先支付六万元定金,如果事没办成或者中途不想考了,就把钱退回来,当时只是口头约定,未做记录。在去年年底我们和"李处"讲好不再参加公职考试,要求将钱退还,多次索要皆被拒绝,目前我们对"李处"的个人信息,工作单位,家庭地址等都不了解,只知道他和他的情妇共同经营的一家饭店地址,有一张借条上面有他情妇的姓名、身份证号、还有手印,还有转账记录,以及当时他们退还过两万元的记录,现在约定期限早已过去,还有四万元欠款未还,我们想要起诉这两人,不知证据是否充足,特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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