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以邀我入股煤气经营店10%股份为名分批借去65000元,

03-29 10:59发布

别人以邀我入股煤气经营店10%股份为名分批借去65000元,之后陆续以各种投入资金不足为由多次借款共计八万多元,一直没有同我签合同或立字据,三年间门市部也不设立账目不分成,也没有写借据,只有手机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现金交接部分没立字据,这种情况如何追讨回款?可否告他欺骗或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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