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20年了,现在工作每个月发2100,今年一月、二月为发工资,其余年底一起发,节假日上班未发放加班费,住房公积金未按照实际工资缴纳(我的工资每月5000元,缴费基准为2020元),社保2019年按照我的工资缴纳的,但是之前的未按照我的实际工资缴纳,我怎么辞职才能拿到赔偿?
我现在在公司做了项目工程量统计,由于我的失误,计算错误,对工程量多算了
但是公司未明文正式叫我做计算编制,同时本人在公司做的是招投标工作,对图纸生疏,也未对我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对于结算单,我只做了计算工作,按照结算单的情况,应该还需要核算人员;最终结算人员未拿到具有核算人员签字的结算单;该事件发现在工人发放工资之前。
公司从未给过我们工资单
调岗通知:理由是工作期间发生严重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从技术部调到质检部,自收到通知起24小时内交接工作并到新岗位报道,如超期未报道,视为旷工,旷工达3日及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我的合适是2011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安排在 技术科 工作,甲方科依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甲乙双方协商约定月工作1140元。
现在公司调岗,不明确我的工资待遇问题,老板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有录音)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维护我的权益。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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