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

03-22 15:47发布

2019年6月20日.本人和北京新日樱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报了所谓的[日语"辅导班.在现场报名时并未知晓.而后来在通过网上相关案例的查找与搜索.确定课程顾问老师田春丽为了自身能获得培训机构给的提成.和本人说当时报课能在原价45800元的基础上优惠10000元.因当时没有钱交学费.田春丽建议我以分期贷款的方式.支付特惠课程的学费35800元.对方表示.只能在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后出示合同.并在签署相应合同之后才能办理课程.本人对此过程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不知情.且在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过程中.已确认本人是学生的身份.不具有还款能力.无法承担此债务.在确认并且明知本人无偿还贷款能力的情况下.仍通过信用贷款的方式办理分期付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在有无工作一栏填写的有.此行为导致本人产生逾期利息并使个人征信受到严重影响.且在办理分期贷款之时未向出示贷款合同.2019年8月28日.因本人无法继续偿还分期贷款.于是在樱花学校办理退课手续.但是课程顾问老师以报名为优惠课程为由不予全额退费.只退12590元.剩下费用由分期贷款方式偿还.共涉及金额35800元.通过网上查询.樱花学校作为培训机构.不具备企业资质或培训资质.在办理分期贷款时是与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的贷款机构挂钩操作.海尔金融在未经本人同意且未认真核实信息的情况下.全额将钱款直接转给机构.已经对本人利益造成损害.后通过各方咨询以及相应条款查找.确认当时在樱花学校签订的合同具有格式条款.属于无效合同的范畴.并且.北京新日樱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及其上级或平级机构上海日樱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界教育集团共三家公司并没有企业服务.培训教育等资质.却在办理以日语培训为由的课程.应属于超出经营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另外.和贷款机构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所办理分期时产生的所谓的分期合同.并非本人签名也没有同意和授权北京新日樱出国留学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课程顾问协助或帮助办理贷款事项.且可能存在合作套路贷的事实发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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