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便利店工作,原来是公司店,7月底的时候店里的店长加盟了这家门店,我们的工资是按照每个月的19号到下个月的18为一个月,基本工时174,超出的按1.5倍的加班工资算,现在新老板说,工时要分开算,导致我的工资少了1200左右,这种情况可以告吗

04-07 14:04发布

我在一家便利店工作,原来是公司店,7月底的时候店里的店长加盟了这家门店,我们的工资是按照每个月的19号到下个月的18为一个月,基本工时174,超出的按1.5倍的加班工资算,现在新老板说,工时要分开算,导致我的工资少了1200左右,这种情况可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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