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村民小组长,有老板找到我想承包本小组的集体山林林地用于种树,要求我组织组里面几个比较有威望的村民一起商讨承包事宜然后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答应承包事成后另外付给我们几个每人5000元作为辛苦费,经召集群众开会讨论,小组共有43户,其中38户赞成发包并签了承包合同,有5户反对拒签,承包合同期限是30年,我想问的问题是:1、43户中的38户赞成并签合同,这合同有效吗?能发包出去吗? 2如发包成功的话老板另外付给我们几个组织者每人5000元的辛苦费是合法吗?我们能收吗?
基本情况是这样,1我是村民小组组长,待遇是政府每个月发放给我150元的津贴(也就是村民小组组长的待遇)。2、发包出去的林地租金是按亩按年算,一次性付清,租金拟归所有村民所有,按户口人头发放到各户。麻烦律师帮我解答以上的两个问题,谢谢!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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