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市民,有个房屋拆迁的问题想请教您。2009年7月在锡林浩特市政府的主导下,锡盟万亿鑫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承揽了我小区拆迁补偿安置工作。2012年4月份弟一期新楼完工,安照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书的相关規,我交付了所有费用并对房屋进行了装潢,共花费人民币72290。在装潢的过程中我发现房屋质量太差(如一共五层楼,下雨的雨水从五楼漏到一楼,墙体开裂,水管跑水等),要求开发企业维修并投诉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相关部门也到过现场调研,组织小区居开会并进行维修。在对我的问题上社区办领导说合,开发企业领导答应第二期新楼建成后从新安置,所交的各项费用因企业资金紧张二期楼安置时一起结算,并给予利息补偿,在拿不回钱的情况下,我和企业收签定了房屋调换补充协议书。令人想不到的是,二期楼房开发′企业资金断列,大回积烂尾。政府在访民屡次上房中接盘,分配访民到其它开发商开发的楼盘。我现在遇到的问题是:政府只执行主合同,对我和开发企业签定的补充协议不认可,不执行,想住房再从新交纳各项费用。我觉的政府主导的拆迁安置房出了间题把责任推给我是不一不正确的,但又说不出相应的法律规定,想请您给予解达。衷心表示感谢!我叫王进生,家住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联系电话:15904799801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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