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签的试用期是11月22日-2月22日 已签字盖了公章,2月22日实习期到了之后因为公司人事变动延长实习增加考核期是合法的嘛?向公司说明后 他们说虽然合同上没写可以延长实习,但是员工手册上有写“凡试用期表现欠佳,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三个月”并且我签了字 这合法嘛?

04-07 16:54发布

合同上签的试用期是11月22日-2月22日 已签字盖了公章,2月22日实习期到了之后因为公司人事变动延长实习增加考核期是合法的嘛?向公司说明后 他们说虽然合同上没写可以延长实习,但是员工手册上有写“凡试用期表现欠佳,经用人部门负责人申请可适当延长试用期,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三个月”并且我签了字 这合法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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