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关在家里一个月了,网上卖的肉贵,吃一次两次后就吃不起了本就没有收入的我更是雪上加霜,4月7号知道附近有卖肉的,就和隔壁几个人建了一个微信群一起订购了一些,第二天我就过去帮忙全部带回来了,有人把群分享到村里的群,然后就有人陆陆续续的加到这个群,后面两天他们都在群里让我带肉回来,本着帮忙的心态就帮她们带了,(做核酸的时候可以去卖肉的附近做核酸)三天就有190多号人了(纯帮忙,没有赚谁一分钱,连卖肉的那边我也没有收他一分钱)收了多少钱全部转给他了
他那边的猪肉价格是腿肉20块一斤,还是有点高,所以我在网上找了一个配送公司,他的价格比之前要便宜好几块,本着大家疫情期间没有收入,能省点是一点的情况下跟配送公司下单了,在配送公司第一次送过来的时候被村干部,市场监督管理局,警察,三方联合执法把这批物资给扣留下来,并且不出具任何扣押物品的清单,让配送司机把车开到执法人员带到的厨房,把物品都卸了,并且强硬的说就是要吃定你们了(这是配送司机回去后陈述当时的事情)而我被带到一个宾馆门口接受民警的批评教育,我自己也很后悔(在疫情这么严重的情况下还让村民出来拿东西,增加交叉感染的几率,深感惭愧)
最后警察对我的处罚决定是罚款100元,处罚理由是:违反疫情期间的相关规定(私自外出),有在执法记录仪上录下来,然后让我在处罚单上签字按手印,签完字按了手印就撕下半张给我,跟我说拿着单子等疫情过后去银行交钱,而我在签字按手印的处罚单子上看到没有填写任何内容,就是一个空单子的时候就跟警察说这个单子上没有单号怎么交钱呢,他就拿把单子拿回去了,问我有没有现金,我说没有,他就让我在宾馆前台的收款二维码支付100元,然后开车带我去附近那个卖肉的地方,指认现场后就把我送回来了
我是去年下半年才来这边开店的,刚来也没有生意,没多久又进入我这个行业的淡季(空调)每个月都入不敷出,艰难坚持到今年,眼看就要到旺季了,又遇到疫情,真的连店租都交不起了。
家中还有一位60多岁的父亲,天生的慢性支气管哮喘和高血压,每天都是要吃很多药,还好之前买了很多药,不然都不知道怎么办。
物资价值3000多,配送公司证件、肉类的检验报告都有,这要让我赔3000多,我哪里承担得起……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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