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三十年前分了一块地在河的北面,河囗在三十年前分给村民栽的杨树

03-31 02:26发布

我家在三十年前分了一块地在河的北面,河囗在三十年前分给村民栽的杨树,河囗北面是二米的小路,小路的北面是分给我家的一块地。在二土年前,由于杨树影响我家的农作物,经过大队已经伐去杨树,现在2020年1月,这条河又向北开大了,诃囗也在我家地里了,有一户村民又来栽树,我能不让他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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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孔金娥律师
1楼-- · 03-31 03:15
这个问题不复杂,但是需要谨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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