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员工是去年9、102个月在我公司上班,11月1日未交离职报告主动提出离职,在职期间我们帮她购买社保、并按时发放工资,考虑到她经常出现请假旷工现象因此没与她签聘用合同,现在她以这个未签合同为由向劳动局提出要求我们对她进行经济补偿,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04-08 15:44发布

您好,我的员工是去年9、102个月在我公司上班,11月1日未交离职报告主动提出离职,在职期间我们帮她购买社保、并按时发放工资,考虑到她经常出现请假旷工现象因此没与她签聘用合同,现在她以这个未签合同为由向劳动局提出要求我们对她进行经济补偿,请问我们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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