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试
甲乙系夫妻,有共同财产200万元。二人有AB两个孩子,A早逝,留有妻子H以及幼子D,后甲乙患老年痴呆后,一直由H照料生活起居;B有妻子E及2子FG;由于甲的二儿子B有心脏病,故甲立下遗嘱给予B 20万元,后查明甲曾立下遗嘱赠与其朋友李某20万元,现甲死亡,不久,B在遗产分割前也因旧病复发死亡。4个月后,甲的遗产开始进行分割,并通知李某参与遗产分割,但李某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04-08 16:48发布

考 试
甲乙系夫妻,有共同财产200万元。二人有AB两个孩子,A早逝,留有妻子H以及幼子D,后甲乙患老年痴呆后,一直由H照料生活起居;B有妻子E及2子FG;由于甲的二儿子B有心脏病,故甲立下遗嘱给予B 20万元,后查明甲曾立下遗嘱赠与其朋友李某20万元,现甲死亡,不久,B在遗产分割前也因旧病复发死亡。4个月后,甲的遗产开始进行分割,并通知李某参与遗产分割,但李某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请问:
一、D与FG对甲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二、案例中甲的遗产应当怎么划分?
(所有答案必须有分析过程及相关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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