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个体经销户去年的时候我雇了一个人送货干了8个月,因为这个人好吃懒做因为雇不到人所以用了8个月就不用他了,现在他到劳动局要求要做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当时用他的时候我们说的是一天150元他一个月干了多少天按天给他工资。请问这个情况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合同关系

04-08 17:47发布

王律师您好,我是一个个体经销户去年的时候我雇了一个人送货干了8个月,因为这个人好吃懒做因为雇不到人所以用了8个月就不用他了,现在他到劳动局要求要做劳动仲裁(未签劳动合同)要求赔偿,当时用他的时候我们说的是一天150元他一个月干了多少天按天给他工资。请问这个情况是属于雇佣关系还是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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