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我93年毕业于南昌林校被分配到临川区林业局下属单位。2002年因单位效益不好被安排待岗,局里给予本人承诺每个月发点生活费并帮交社保,结果到2016年就停止了,每年咨询单位交社保时被告之在职的人也未缴纳,需要缴纳时会通知。结果今年接到单位通知以往所欠的社保费都要个人缴纳。这实在不合情合理。该怎么办,请王律师告之,感激不尽!

03-31 11:05发布

王律师您好!我93年毕业于南昌林校被分配到临川区林业局下属单位。2002年因单位效益不好被安排待岗,局里给予本人承诺每个月发点生活费并帮交社保,结果到2016年就停止了,每年咨询单位交社保时被告之在职的人也未缴纳,需要缴纳时会通知。结果今年接到单位通知以往所欠的社保费都要个人缴纳。这实在不合情合理。该怎么办,请王律师告之,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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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孔金娥律师
1楼-- · 03-31 11:50
这个还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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