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去年四月受伤(已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因公司未购买社保,且赔偿调解失败,现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是按2020年本地社平工资标准,如果以后需要走一审和二审,那么在明年二审的时候我可不可以主张按2021年的社平工资来赔偿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但据我所知,凡是劳动仲裁过的,申请法院审理时的主张金额,不能超过劳动仲裁时的主张金额,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个规定?

04-08 18:36发布

请问:去年四月受伤(已做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因公司未购买社保,且赔偿调解失败,现准备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是按2020年本地社平工资标准,如果以后需要走一审和二审,那么在明年二审的时候我可不可以主张按2021年的社平工资来赔偿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但据我所知,凡是劳动仲裁过的,申请法院审理时的主张金额,不能超过劳动仲裁时的主张金额,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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