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某种品牌的酒类经销商,在A区经营。A区经销商如果跨区域销售到B区,被B区经销商收货的话,可以直接上报厂家,厂家会对A经销商进行处罚。
1、年前,我收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告知我的酒(1600/件)在他手里,他说他是B区的某个业务人员,告知我5000/件回收,如果不回收,就上报到厂家。一共有两件,要10000。
2、年前收到这种电话,特别怕是骗子,讨价还价提出4000/件收回,对方同意。然后对方微信加了我(没头像,一看是刚注册的),让我直接转账,我怕被欺骗。我提出上门收货,或者顺丰邮寄到我地址,顺丰代收货物费用,也被拒绝,觉得是骗子,不予理睬
3、年后,3月初,收到了厂家的处罚通知,进行比对(每件酒上有唯一的二维码),与年前的一件酒是同一件货。
可以得出结论:该地区厂家业务员与该地区经销商业务人员合伙恶意收货,再以3倍市场价提出私了。(我从没出售到该区域)
想请问:对方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如何维权,我有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及对方的手机号。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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