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5年前跟一个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开公司前专门办了一张私人银行卡作为公司帐户,以后公司运营与客户对私转帐全部转入这张卡,开公司前也已经约定好用各自的工资充入公司帐户以作为公司日后的启动与运营资金,如果这些资金还是不够用就再刷我们各自的信用卡以付上家货款,经营这么久以来由于在记帐工作上的疏忽,导致有很多帐目没有记录清楚,哪些是刷来付公司货款的,哪些是自己刷来私人消费的都没有及时记清楚,所有欠款都混在一起了,由于公司后期因我们两人的利益纠纷,公司已于去年6月成功注销了,但我朋友之前借了我不少钱,又加上他用了很多公司账户里的钱,我跟他有私下对过账时他有自己认过,有说因为所有金额因为已不好算清楚了所以他说过全部按给我11万来算,但在签借条时他又耍赖,只认签了私人借钱里欠的78000,现在我想知道除了借条上认可的钱,我还有没有希望能拿回其余的钱,借条是18年7月1日签的,所有私人沟通协商的过程我有微信聊天记录,有谈话录音,这样我其余的钱拿回来的胜算大吗?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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