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男,与2019年9月19日租的一个住宅,当时签订一年的合同,房租为押一付三,后因回家过年赶上新型冠状病毒原因不能够回去上班了所以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提出不租,因为合同规定所以押金我也不要了,但今天房东告诉我这个月19日就到期了让我去搬东西,家离租房的地址较远不在一个市,而且疫情还没有结束根本无法去搬家,房东说超出的时间要按天算钱但是合同上没有写,这样算不算不合理的要求我该怎么做?

07-20 14:37发布

本人男,与2019年9月19日租的一个住宅,当时签订一年的合同,房租为押一付三,后因回家过年赶上新型冠状病毒原因不能够回去上班了所以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提出不租,因为合同规定所以押金我也不要了,但今天房东告诉我这个月19日就到期了让我去搬东西,家离租房的地址较远不在一个市,而且疫情还没有结束根本无法去搬家,房东说超出的时间要按天算钱但是合同上没有写,这样算不算不合理的要求我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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