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和她发生过好几次关系.,一直保持很暧昧的关系。就像恋人一样,最后一次发生关系详情是……车停在离她不远的路边,我跨过去想和她发生关系,她说不行,我依然亲吻她,她用手推过我,有点哭腔的说不要,不要,但是很容易就发生了关系,我没有恐吓和威胁,相互也没有一丝的伤痕,之后她哭了,趴我腿上哭了一两分钟,她说她有炎症我还这样做,我说应该不严重吧(我一直认为她没有炎症)我说改天带她去大医院看看,她说不用了,你这是大一巴掌给一颗糖吗?然后她化好妆,我给她收拾好给她买的东西,就送她回家了…之后也正常联系,过了几天因别的事有了矛盾,她告我曾强奸她。车载记录仪有所有的录音。只凭这个能定强奸罪吗?求大神认真分析谢谢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一周热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