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我的爷爷共有3个儿子,全部生活在一个村子,其中老大、老二2个均以成家立业并已独立出来,但是小儿子(即我的三叔)结婚较晚(农村俗称光棍),在1998年小儿子和一外村丧夫之女结婚,该女子和前夫有一儿一女,儿子已成年没有随该女来到我们这边(仍然在之前的村子),小女儿尚未成年,随母改嫁,户口也随之迁入我们村。该夫妻结合后抚养该女孩长大成人嫁到外村(目前户口没有变动,仍然在我们村),之后又过了两年,我的三叔去世,名下留有一房子,现在村子准备拆迁,该房屋赔偿款该如何分配?
1.关于房子:如前所述,我三叔结婚较晚,在农村也一直没有自己的宅基地,随我爷爷同住,后来三叔结婚了,我爷爷就把自己的房子给我三叔住,三兄弟之间比较和睦,对此也表示支持,又由我二叔在村里买了一块宅基地让我爷爷住。后来政府做产权登记时,就把之前我爷爷的房子登记在了三叔名下,其他两位兄弟因为都各有住宅,对此也没有异议,也无关于该房屋产权的任何协议。我三叔去世后,三婶也已由自己的儿子接回家中赡养,房屋处于空置中。
2.关于权利主张:目前其他两个儿子主张该房屋是我爷爷的房子,属于大家庭的祖产,虽是登记在我三叔名下,也主要是出于兄弟之间关系比较和睦且当时三叔也确实没房子住。而且该房子也是我三叔的婚前财产(无任何婚前、婚内协议),所以应该由目前再世的兄弟俩继承,至少也是继承其中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由我三叔的妻子和养女继承。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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