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2016年11月离婚,离婚协议共同购房一处归女方所有,女方支付男方20万人民币房款以及装修费用,当时只支付十万,剩余十万未支付,双方于2017年3月和好决定于十月办理婚礼期间男方购置家中家具,复合后女方单方面决定不领取结婚证,女方文字形式承诺如若在分开愿意赔偿十万元离婚协议内债务,并支付购买家具费用,如果起诉能否要回十万元离婚协议内容的债务?支付的彩礼能否要回?后期购买的家具能否照价要回

07-22 11:55发布

我与前妻2016年11月离婚,离婚协议共同购房一处归女方所有,女方支付男方20万人民币房款以及装修费用,当时只支付十万,剩余十万未支付,双方于2017年3月和好决定于十月办理婚礼期间男方购置家中家具,复合后女方单方面决定不领取结婚证,女方文字形式承诺如若在分开愿意赔偿十万元离婚协议内债务,并支付购买家具费用,如果起诉能否要回十万元离婚协议内容的债务?支付的彩礼能否要回?后期购买的家具能否照价要回还是归男方所有?共同生活期间男方转账给女方的钱是否能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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