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纠纷:家人购买泰康泰康健康尊享b款医疗保险,保险时间为1月1日起一年。家人于19年9月查出患有肺癌,进行了4次理赔。
现有问题是家人20年1月15日住院的理赔被拒,理由是不在赔付期间。现在结合合同条款中:2.5条、如果被保险人接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住院治疗,且在本合同期满日治疗仍未结束 的,对于被保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 30 日内发生的上述医疗费 用,我们仍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对于被保 险人该次住院治疗在本合同期满日次日起 30 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我们不再承担 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7.8条、与前次住院原因相同,且前次出院与下次入院间隔未超过 30 日的再次住院视为同 一次住院。这两条规定咨询是否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付1月15日的赔款。备注上一次出院为19年12月18日。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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