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晚上好,我详细说一下我遇见的事,2019年7月14日我入职这公司,直到现在我都没签离职,在2019年10月22日我申请外出学习,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于11月23日回到公司以后,公司老板通知我,我所在的部门和其他两个部门已经被集体辞退,直到此时为止,我得到的工资仅有4000多元(不足我签劳动合同时的一半,其余工资一直被老板以公司资金运作困难为由被压),并且通知我我所在的部门目前还有一个项目正在运行,让我在这个项目所有工作都完成以后再离职,但工资只结到10月31日,我当时怕不给我结工资,只能硬着头皮干,在12月中旬吧所有剩余工作做完后联系老板结工资,但老板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直到今天我去公司所在地,发现公司已经将以前的办公场地转租给其他人,我联系老板后,老板说让我和他女朋友(公司财务部门被辞退后由其女友代管财务工作)联系,结算工资以到总公司打卡的记录为准,但是我从9月份开始,一直是听从老板调遣,到分公司上班,分公司并没有考勤机,所以老板只给我到9月1号的工资,请问各位律师我应该如何起诉。 感谢 辛苦
我没有劳动合同(至今未签离职合同)
公司口头裁员后我工作了20天里的工作成果可不可以不交给公司(因我们是文化传媒公司有很多涉及到版权的东西需要我另外支付费用,目前看来报销无望)
付费偷看金额在0.1-1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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