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安排调动工作地点,本人不愿意,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

03-22 08:42发布

由于公司安排调动工作地点,本人不愿意,现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前12个月期间有4个月产假和1个月事假,产假期间是享受生育津贴,事假扣除全部工资,请问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是剔除产假和事假月份后的平均工资?还是生育津贴计算产假工资且事假不剔除?详答拜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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