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律师您好,现有以下一事向你咨询下。
我名下有一房产于2021年12月12日委托一中介公司售出,买方当时应承不用贷款,一次性付清。
我在2022年一月二十六日收到百分之五十二的购房款。
后买方因自己的原因又将房屋转由以他母亲(80多岁广东省户籍)名义购买,现已进入同意购房审请程序,等交税完,立可办转户登记了。
现买方提出不够资金,剩下的的在2022

03-31 13:12发布

宋律师您好,现有以下一事向你咨询下。
我名下有一房产于2021年12月12日委托一中介公司售出,买方当时应承不用贷款,一次性付清。
我在2022年一月二十六日收到百分之五十二的购房款。
后买方因自己的原因又将房屋转由以他母亲(80多岁广东省户籍)名义购买,现已进入同意购房审请程序,等交税完,立可办转户登记了。
现买方提出不够资金,剩下的的在2022年12月30日前结清。从3月l日起按年息百分之六付息。
中介公司与我和买方在l月26日签有此补充协议。
现看到买方迟迟拖延办理交税和过户手续,加上又转用他母亲名义购买,补充协议上他答他母亲约名字。我担心下来一旦办理房产过户后,剩下房款难以落实。
因过户了,属买方房产了,他有权将房子自行抵押贷款或作其他用,我无权干涉,但房款又可能无了期拖欠。
为规避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在目前未办过户之前,我是否应与买方去公正部门办理一份正规的抵押登记合同,以保证整个购房款的完整收结。
如有其他的,更完美的方式,特此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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