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甲与本村村委会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换届,新任村委会主任认为该合同的订立过程暗箱操作不透明

03-26 10:18发布

村民甲与本村村委会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村委会换届,新任村委会主任认为该合同的订立过程暗箱操作不透明,侵犯村集体权益,以村民委员会为原告,诉至法院(民事案件),请求法院判定与被告甲之间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法院最终判决原被告订立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判决书说明理由的部分内容如下:……因被告并未提供任何证据证实与村委签订的协议书经过了民主、公开方式。依据《山西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违背民主、公开方式的承包合同无效。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所以本案合同是无效合同。)

请根据法的渊源的知识,评析法院的判决结果和该段判决内容是否合法。
付费偷看设置
发送
0条回答

一周热门 更多>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