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职工退休时,累计激费超过30年,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相关部门的回复是:退休职工原在单位不论什么原因,不能给现在职职工缴费的,视为单位退保,相应退休职工也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有单位给在职职工缴费了,退休职工才能恢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请问:国家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本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03-31 14:36发布

参加职工退休时,累计激费超过30年,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相关部门的回复是:退休职工原在单位不论什么原因,不能给现在职职工缴费的,视为单位退保,相应退休职工也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只有单位给在职职工缴费了,退休职工才能恢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请问:国家有这样的法律法规吗?法律依据是什么?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本应享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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