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初,我在健身房,被健身教练及他们经理等众人打伤

03-26 10:28发布

2019年11月初,我在健身房,被健身教练及他们经理等众人打伤。当时报案并且公安立案,去医院验伤,身体多处挫伤扭伤,卧床修养一个月。
期间民警组织过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功。
12月23号民警打电话给我,说是安排调解。因为当时我在外地工作,无法及时赶回,所以询问是否可以改日再调解,民警当时回复,让我再等民警通知。
期间无任何消息。
2020年2月20日,我主动询问民警案件进展情况,民警却告知我他们已经结案。理由是之前12月23号通知我,我没到,他们就自行结案了。并且现在不能给我出示结案证明。
我想请问律师这种符合案件流程吗?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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