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冤无仇好好的就来网络侮辱我,言语辱骂性质特别恶劣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03-26 11:00发布

无冤无仇好好的就来网络侮辱我,言语辱骂性质特别恶劣的,是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我的那个网络侮辱是属于第2项,所以应该如何举报,警察叔叔会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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