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是一家大企业的试用期员工,已经工作3个月,在1月14号领导口头下了任务

03-26 15:15发布

各位律师好
我是一家大企业的试用期员工,已经工作3个月,在1月14号领导口头下了任务,并且要求签一份警告书有效期到2020.1.30,但警告书上没体现任务要求。而我本人于1月份放春节假期前便完成任务,因疫情公司延期上班,我于1月30便回到佛山,准备3号上班,可在2月2号接到经理微信通知被辞退,理由为任务没完成,因为当时是口头任务所以领导又变了任务内容,变相要求。但公司复工延期直到现在还未复工。公司要求等通知复工后回公司签劳动合同解除,但日期为1月31号,工资只算到1月31号。并且本来于2月7号该发的1月份工资,因疫情公司延至2月17号,在职的同事都收到了,我至今没收到,便问公司,公司说等复工回来签劳动解除合同才会发给我。这样不是威胁吗?合法吗?该怎么办?
付费偷看设置
发送
0条回答

一周热门 更多>

相关问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