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介绍人的责任

03-22 10:10发布

我妈当介绍人,把一个阿姨的钱借给一个朋友,这朋友给阿姨2分的利息,我妈有0.5分的利息,现在这朋友逃了,而当时在写借条时,那阿姨说不认识这朋友,让我妈也在借条上签个字,所以在借款人签字这栏那朋友签了字后,我妈在借款人签字的下一行也签上了名字(只写了名字,其他字都没有)。现在阿姨要告我妈让我妈还钱。要当担保人告我妈应该是不行的,如果把我妈当借款人告,最差的结果是不是我妈就要承担偿还全部的借款的责任。(在借款的过程中都是现金往来,没有任何往来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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