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1年到公司上班,合同开始是一年一年签,后来有两年的,现在手里合同到2018年了,2019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每月给缴纳保险,并支付工资,这样的话我是否右以认定为公司员工,并可以提出不同意现在的降薪,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如果单位不同意的,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
因为今年疫情公司从一月份开始降薪20%,且无限期。在3月初支付了1月份工资,我想问一下这样是否合理。 我2011年到公司上班,合同开始是一年一年签,后来有两年的,现在手里合同到2018年了,2019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每月给缴纳保险,并支付工资,这样的话我是否右以认定为公司员工,并可以提出不同意现在的降薪,且在多长时间内提出。 如果单位不同意的,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请代理律师的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