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拆迁,单方面选择新地址未与员工协商,公司新地址距离旧地址8公里左右

12-15 09:13发布

公司拆迁,单方面选择新地址未与员工协商,公司新地址距离旧地址8公里左右,但是那里交通不便,单趟通勤就要两个小时,我不想去,但是公司认为是正常运营需要,作为员工只能无条件配合,且公司提出已每个月增加100交通补贴,我们上班是早上8点,我的公交最早一班到我那里要6点40,还需要再转两辆公交,我根本来不及去公司新地址,公司给我的解决方案是一让我骑电瓶车走小路(我不会骑自行车和电瓶车),二我的通勤改为8点半到5点半,到我依旧来不及,每天来回通勤4个小时我真的吃不消,公司拒绝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仲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