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律网友咨询:家长聚餐俩父亲因炫耀孩子引互殴,法律怎么判?

07-25 11:13发布

云律网友咨询:家长聚餐俩父亲因炫耀孩子引互殴,法律怎么判?
网友具体咨询内容:为让孩子在校能友好相处、互帮互助,同班几位家长借假日联络感情相约聚餐,席间一位父亲赵某炫耀自己孩子比其他孩子优秀引发争吵,赵某挥拳击打张某的左胸,张某用酒瓶砸向赵某脑袋,致赵某轻伤一级。张某会受什么处
云律网官方律师团律师解答:本案中张某触犯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该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要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

本案中,张某用酒瓶砸向赵某的脑袋,造成赵某面部多处挫裂伤与皮肤撕裂伤、胳膊手肘多处划伤流血不止,已经导致赵某轻伤一级,由此可知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伤害罪。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为张某殴打赵某是在被打一拳并在酒精作用下实施的,情节并不算特别严重,所以法院对张某判刑一年。

张某如何赔偿赵某?

我国法律规定,保护公民人身、财产不受侵犯,所以被打致受伤,使受害人身体遭受威胁,受害人可以积极找对方索赔。受害人赵某主张赔偿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张某没有办法进行偿还的话,一般情况可以进行协商处理,或者分期付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云律网是一家集上万律师的专业法律问答社区,全国3500余分站,专业为你提供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离婚纠纷、劳动工伤、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人身侵权、公司法务、医疗损害及建筑工程等领域的疑难案件处理,详情请加官方律师团微信咨询(fawu62)。
赞赏支持